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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科技发展中心关于选派夷陵区第五批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浏览904次   2024-07-02发布

夷陵区科技发展中心关于选派夷陵区第五批科技特派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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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试验区),夷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科技特派员的相关政策,区科技发展中心拟选派夷陵区第五批科技特派员,组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领域

(一)柑橘、茶叶、粮油、蔬菜、养殖、中药材、生态林、猕猴桃及落叶水果、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的种养殖及加工领域。

(二)农业机械化、仓储物流、土壤与作物营养、农产品检验检测、电子商务、农业农村信息化、创新创业服务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领域。

(三)医疗卫生健康、生态治理、现代教育等民生领域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的新型服务领域。

(四)产业园区、“五链一体”重点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的科技创新服务领域。

二、选派项目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科技推广机构、教育、卫生健康、环保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农、林、牧及产加销各环节科技推广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技服务、创业孵化的中介机构人员;有志从事科技活动的杰出青年企业家、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离退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企业人员、医务人员、环境保护工作者等。

(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以园区、农业龙头企业为主要阵地,结合本地现有资源和产业发展实际,整合相关领域的优秀科技特派员及高校、科研单位的技术力量,在生产一线开展产业发展规划、种养殖技术服务、实用技术培训、品种改良、农产品销售咨询、电子商务服务、创新创业服务等活动的技术支持,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发展。

三、选派条件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选派条件:

1.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扎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善于运用实用技术集成推广,具有良好的知识传授和沟通能力,能够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传播、推广新技术。

3.具有良好的技术储备、项目和团队支撑,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或实践经历,身体健康。

(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成立条件:

1.人员配备:由区科技发展中心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组织特派员各领域工作组、星创天地、相关专家等机构实地调研,确定产业发展规划,根据技术需求配置各类特派员人选。

2.办公条件:由所在乡镇牵头,依托重点龙头企业配备办公场所。整合企业创新平台、研发中心、星创天地等,设立一定的工作经费,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根据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需求开展工作。

四、选派程序

(一)征集需求。(截止7月5日)

面向各乡镇(街道、试验区)、各单位、各市场主体征集相关技术服务需求和人才需求,征集方法如下:

1.各乡镇(街道、试验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为本地选派科技特派员若干名,申请工作站须依托企事业单位建设备案。

2.农业龙头企业可根据重点项目研发、创新平台建设、企业发展等方面的需求申请选派科技特派员或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申请工作站须经所在乡镇同意后,将《宜昌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信息表》(附件二)纸质盖章版报送区科技发展中心。

3.需求征集方式:关注“湖北田野上”微信公众号,点击“征集需求”栏目填报。

(二)报名初审。(截止7月12日)

1.第四批科技特派员考核为优秀和满意的,可直接向所在工作单位备案留任,由单位汇总后报区科技发展中心统一选派。

2.首次申请个人科技特派员的填写《宜昌市夷陵区科技特派员(个人)申报表》(附件1),报所在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后,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区科技发展中心,并线上提交电子版。申请个人科技特派员的可同时申请加入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3.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区邮政管理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等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推荐相关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科技人员和二级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并推荐各领域的牵头负责人(组长)人选1名(在个人科技特派员申请表中予以说明)。各乡镇负责推荐林业、农业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辖区内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组织审核。(7月中旬)

区科技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审定后,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领域专家进行审核研究,报区科技发展中心党组讨论后确定相关人选。

(四)公示认定。(7月下旬)

通过审核的单位和人员,通过夷陵区政务公开网、夷陵科特派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发布选派文件,认定为“宜昌市夷陵区第五批科技特派员”。

(五)组织派遣。(7月下旬)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由牵头人与派驻单位,根据合作意向共同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选派服务人员名单和选派期任务指标,将《宜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表》和建设方案报区科技发展中心备案;个人科技特派员通过 “科特派”综合服务平台申报年度任务,也可与派驻单位、服务对象签订《夷陵区(个人)服务协议》(附件4)上传平台,作为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五、申报方式

本次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实行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申报人可到区科技发展中心办公室(夷陵区东湖大道15号财富广场福座5006)咨询办理。线上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或“夷陵科特派平台”( http://ktp.tye3.com)下载表格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7月12日。联系人:闵维清(电话7821353,13617270042;邮箱1146637511@qq.com)。夷陵科特派平台技术咨询:张汝柏,电话15971620997。

附:1.夷陵区(个人)科技特派员申请表(样表)

2.宜昌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信息表(样表)

3.夷陵区(个人)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样表)

4.夷陵区科技特派员选派分配表

5. 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组织申报单位填写) 

宜昌市夷陵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8日

附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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