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优化基层科技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推进星创天地建设,建强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根据《湖北省星创天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鄂科技规 [2020]1号),省科技厅组织开展 2023 年度省级星创天地绩效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已备案的省级以上星创天地。
二、评价内容
包括星创天地运营和发展情况、集聚创新创业人才情况、创业培育孵化情况、创业人才培训及金融服务情况、产出贡献等。
三、填报方式
省级以上星创天地运营单位于7月15日前完成《湖北省星创天地绩效监测基本信息表》并提交至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内容真实性进行核查并盖章。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于7月 20 日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湖北省星创天地绩效监测基本信息表》( 纸质材料扫描件和 Word 文档) 收集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hbsnckj@ 163.com。
四、注意事项
请各星创天地运营主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填报数据、编写绩效监测表,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和审核把关。对在评价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将相关责任主体计入信用档案,并直接退出备案。
省科技厅农村处 苏历华 027-87135805
省信息院农村中心 周璐 15807158162
附件:湖北省星创天地绩效监测基本信息表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