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科技局(科技和经信局)、卫健局、发改局、科协,宜昌高新区科创局、社发局,市直有关部门,在宜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科技活动周是在每年五月第三周由国家、省、市、县同时举办的大规模群众性科学技术活动。今年是全国上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特殊之年。为全面展示科技抗疫和科技创新成就,积极传播科学文化,扎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下简称“双创”)活动,不断激发全社会科技创新和创业活力,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举办2020年全市科技活动周暨“双创”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一)活动时间 2020年8月21日—29日 (二)主题 科技抗疫,创新强市 二、举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科协 三、主要活动及责任单位我市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围绕展示科技创新和科技抗疫成效、体验美好生活、科技助力扶贫攻坚、创新创业促就业等内容,举办开幕式、科技抗疫报告会等一系列活动。主要活动及责任单位如下: (一)开幕式。宜昌市科技活动周暨“双创”活动周活动开幕式将于8月21日在宜昌桃花岭饭店会议室举行。邀请市领导出席,市科普联席会议单位分管负责人,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中介机构代表,各县市科技局、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参加开幕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科技抗疫报告会。拟聘请国内权威医学专家作科技抗疫报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科技局)。 (三)科普进社区。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科普、送医送药送健康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四)科技下乡。组织相关单位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业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和园林局、水利和湖泊局、市气象局)。 (五)科技进企业。组织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组织公共技术中心、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研推广机构开展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六)科技进机关。组织开展科技抗疫、垃圾分类、节能节水、消防、防震减灾等科普知识的培训、讲座(责任单位:市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七)生态环保节能科普活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垃圾分类、装配式建筑等科学普及活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保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委)。 (八)食品安全科普活动。围绕食品安全、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政策宣讲和知识普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九)创新创业培训辅导活动。组织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开展创新创业辅导、科技金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训(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团市委、市妇联)。 (十)科普教育示范基地评选、授牌(责任单位:市科协)。 (十一)中小学生及青少年科普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节及科技创新优秀论文评选、防震减灾等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等)。 (十二)科技咨询服务。组织科技性社会组织开展科技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民政局)。 (十三)优秀影视展播。举办科普作品展示,组织播放观看优秀科普影视作品(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 (十四)体验美好生活。组织开展5G网络应用推广活动,体验智慧生活(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十五)组织科普主体向社会开放。组织市级公共技术服务 中心、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大学、科研机构、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开展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转化科技成果,并向社会免费开放,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文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村农业局、林业和园林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气象局、市科协)。 四、工作要求(一)统筹协调,突出成效。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发改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围绕各地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部门工作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科技活动周和“双创”活动周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着力提高活动实效,切实把科技活动周抓实办好。各成员单位和高校、科研院所,要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各县市区、各单位请于2020年8月10日前,报送《2020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附件1)、《2020年参与开放活动的机构和大学备案表》(附件2)至市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抓好双创,带动就业。各县市区发改局要联合商务、民政、文旅等部门在家政服务、养老托育、乡村旅游、家电回收等社会领域集中开展“双创”带动就业示范推进活动。省“双创”示范基地要以创业者为中心,搭建平台,组织开展路演、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双创”活动。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及时全面地宣传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周和“双创”活动周活动情况。加强各类媒体科普宣传,创新科普宣传方式,拓展科普宣传载体,扩大科技活动周和“双创”活动周的影响力。 (四)做好预案,保障安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五)认真总结,巩固提高。科技活动周和“双创”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地各部门于9月4日前分别报送科技活动周和“双创”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请不超过3分钟)至市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双创”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活动结束后,我市将对活动开展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联系方式: 市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王 帅 0717 -- 6734561 熊世华 0717--6731516 联系邮箱:674525726@qq.com 市“双创”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牛德雄 0717--6852747 联系邮箱:498046184@qq.com 市委宣传部: 万 银 0717--6252312 市卫健委: 史鸿鸣 0717--6241840 市 科 协: 滕明静 0717--6453713 附件:1. 2020年科技活动周重点活动备案表 2. 2020年参与开放活动的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宜昌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