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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1443次   2020-06-12发布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星创天地布局,积极实施“星火燎原”行动,助推科技扶贫和乡村振兴,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星创天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科技通〔2018〕2号)精神,现将2020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备案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备案省级星创天地,原则上从已经备案的市(州)级星创天地中择优推荐,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2. 星创天地或运营主体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湖北省内注册满一年并开展业务,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

3. 具有高校科研院所、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型企业、农业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特派员服务站等技术依托单位不少于1家。

4. 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及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具有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自有或租赁,其中租赁期不少于5年),创业工位不少于15个,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总面积的75%。

5. 具有3人以上的创业导师队伍和5人以上的创业服务团队,能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加强科学普及,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6. 具有一定数量的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年协议入驻的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不少于3家(连续入驻时间不超过5年),且成功孵化企业不少于1家。

7. 定期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及创业活动,创业教育培训包括网络培训、授课培训、田间培训、一线培训,示范现场会、专题培训会等;创业活动包括创新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

8. 原则上已经备案为省级众创空间的运营主体不再重复申报省级星创天地。

二、申报程序

省级星创天地备案按照“自主建设、申报备案、逐级推荐”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 申报单位填写《湖北省星创天地申报书》,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附件1)。

2. 市(州)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 市(州)科技局将申报材料、推荐函和《湖北省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各1份(附件2)报省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1. 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备案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推荐单位对星创天地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核实,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2.各市(州)科技局要按照《湖北省加快星创天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建设星创天地,对照各地建设布局(附件3),确保今年如期完成总体目标。要积极推动星创天地往农业科技园区、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集聚,要努力推进星创天地下乡镇,真正推动双创在荆楚大地“星火燎原”。

3. 备案申报材料、推荐函和汇总表于7月31日前邮寄至省科技厅,电子版(申报材料扫描PDF文件,推荐函为word和汇总表为excel)发送至邮箱:hbsnckj@163.com。各市(州)2020年市(州)级星创天地备案名单(纸质材料扫描和excel文档)请于10月30日发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4)。

4.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D座1301室 周璐15807158162

联系人及电话:苏历华  陈军云   027-87135805

            张一博(农村中心)027-59356168转203

附件:1.湖北省星创天地认定申报书

    2.湖北省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

    3.市级星创天地建设数量目标

    4.市级星创天地信息汇总表

湖北省科学技厅    

 2020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

http://kjt.hubei.gov.cn/fbjd/tzgg/202006/t20200611_2388702.shtml